贫困户种养殖申报工作(农村贫困户养殖补贴)
贫困户种养殖申报工作的通知
贫困户家庭申请(从88省法院了解到)
贫困户家庭申请:脱贫对象可以直接申请,也可以直接到县扶贫办、民政部门(合作社)申请,国家也会做。
2、承包土地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47条,农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后,村委会会进行发包,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保障集体收益的通知》的要求,由村集体与村民代表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记。
发包村级组织调查要求:
(一)符合申请条件,如只是本村的个别村民小组或村民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填写《村民申请表》,填写《村民变更申请表》,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表、村民意见等的签署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告。
(二)规定,经过审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三)有关文件明确,《村民变更申请表》上载明的材料和材料主要包括:
(一)家庭成员、农业人口、地理位置、户籍和所在地;
(二)村 民委员会成员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三)镇 民委员会设施设备、档案、建立台账、成员身份档案、成员疏散、日常管理制度、成员出资、身份证明、购置补助资金等;
(四)变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他情形。
其中,变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情形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通过本公示(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公示期不少于2年。
八、其他特殊情形
(一)人为因素。如债务人外嫁、受灾、被盗等,导致财产损失、停产或被撤销,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失去部分财产来源,危及村民。
(二)项目因素。包括:
1.引种。申请人未按照批准的引种审批内容、程序、方法等;
2.外来成员。引种数量不超过原审批范围的;
3.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4.出具的证明材料;
5.公司名称、公司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6.新建住宅建设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原材料、设备等;
7.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变更原审批内容、材料、建造工期等。
(三)审批程序。
1.引种时间。以国家规定为依据,国家统一确定引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