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班种养区我的规划
中班种养区我的规划为:1、项目规划中选择离国家海洋海域(纬度30-40度)长方形浅海牧场,并远离渔民区的群山和海岸。2、项目规划中选定2-3个天然湖类资源集群,在这2个浅海牧场中按域长划分2个生物种养区,在环渔期进行产地保护。3、区里投放特定的国家和土著鱼类,在物种保护方面,作为进行示范,目的在于将育苗技术和养殖技术结合起来,提升渔业科技含量。4、区里在水域开展渔业品种分类,按照鱼类种类,分向西厅、乌鲁木齐、尼勒克州、库尔勒等县市,向范围内的地区发展。
(三)资金投入
1、项目实施主体以当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渔业科技示范户、区级渔业企业等单位为单位,统筹资金,按照规划条件进行项目规划,部署实施渔业生态和水生野生动物人工增殖放流项目。
2、资金申报分为:划拨的重点渔业企业按照辽宁省淡水渔业主产区的实际情况,向县级渔业科技示范户或技术指导员申报,每个项目区申请一次。
(四)资金拨付
1、各区县财政按1∶1-5的比例,结合我省渔业生产实际,分别安排部分资金。其中:
(1)市级示范户的补助资金按不低于3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水库养鱼,每个区县各市、自治县财政所承担5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
(2)市级示范户的补助资金按不低于300万元,主要用于设施渔业建设、种养繁殖等。
(3)种养繁殖的资金按不低于5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初加工、品牌包装的苗种繁育、销售,每个区县各区县每年补助资金不少于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