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一体化新农业项目(城乡融合一体化与新农业发展)
种养一体化新农业项目是农业化工业化一个大农业项目。
一个县或县(市、区)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重点发展粮食规模化种植,积极发展畜禽粪污还田等种植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为推动我县有机农业健康发展,县上组织实施了《山水田园农业》、《高效设施农业》、《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设施农业与循环农业》等10个地方标准,对全市8个乡镇(街道)土壤进行了普查,并制定出台了《山水田园农业》、《高效设施农业》等5个行业标准,对全市6个县(市、区)1个农业农村生态园、20个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6个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区的建成运行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发展产业化经营。按照“以产业化经营为主、产业化经营为基础、产加销紧密结合、主体多元化、区域协同发展”的原则,围绕国内、国际、国内、技术和服务等领域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集约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农产品上行与集成示范,促进了产品、服务、管理和效益的最大化,逐步建立了以“一品一案、一村一品”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通过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培育、培育、壮大和运行机制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不断创新,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迈上了现代化的步伐。
(五)创新推广模式。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等方式,深入推进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精准化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加大对农产品的标准化和智能化管理,使农产品进入消费品的流通渠道。
(六)提升农产品市场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市场稳定,带动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
四、加强生产过程监管,促进产前、产中、产后监管有效衔接
(七)强化执法监管。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农业农村各方面监管,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重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过程信息公开,加强对农户生产经营档案和生产商信息报送,认真落实全覆盖、全覆盖、全天候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