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渔综合种养文件(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报告)
稻渔综合种养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渔业事故调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内容涵盖了主要自然生态、生产性自然环境控制、人工增殖放流和与自然环境垂直同步的等基本特征,且通过对渔业环境的多种管理措施,具有积极意义,是具有权威性的。
2020年各地放流养殖实践证明:
1、放流第一年:即2021年在河流放流条件较好的水域投放鲢鱼、鲤、鲫、草鱼、鲢、蚕、蛤、蚌、鲢等鱼类苗种200万尾,增殖放流高背鲢、白鲢、花鲢等一批规格为1万尾/m2的鱼种200万尾。放流前,要做好苗种采集工作,用锋利的剪刀从鱼体侧(腹部)将鱼尾(背鳍)鳍条扬起,但不能超过腹部。
2、放流第二年:即2~3月,根据放流鲢鱼苗种规格选择适宜放流的鲢鱼苗种2万尾,放流期间,鲤、鲫、草鱼的食量明显增加,鱼群的生长速度加快,体长一般,故一般不追肥。也可以用“清塘”(水)肥水后,再放小规格肥水,整个放流期间,鲢鱼苗种投放密度为鱼苗放养规格的10%。
3、放流第三年:即2~3月,在放流的当年鱼种基础上,根据放流鲢鱼苗种规格选择适宜放流的鲢鱼苗种2万尾,放流期间,鲤、鲫、草鱼的食量明显增加,体长一般,故一般不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