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种养循环农业合作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
构建种养循环农业合作项目,目前已在烟台、莱西、牟惠、工商局、工商局、办保注册资金3工商局、虞城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启动实施,主要目的是要建立农民合作社,有效带动农民致富。
2016年土地征收新政策
1、政府性补贴
新的土地征收对象,包括农民个人以及工商、质监、税务、科研、教育等各类机构和事业单位。每个地方的土地征收标准不一样,因此最好是按照以前的土地征收,包括区域范围、面积等各方面来具体的区分,能够有效的进行精准度比较。
2、城镇土地征收制度
城镇土地征收制度,即为政府性的国有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混合拆迁。土地征收中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的外,是由征收主体代为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由此得到的补偿,主要是对被征地的农民的安置住房给予补偿,农民可以通过货币补偿、社会保障补偿、社会保障补偿等途径获得相应的补偿。
而征收农民应当注意的是,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其在征地过程中持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属于该土地征收的范围,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或是通过政府部门的批准,依法进行补偿。这些征地补偿方式,是由政府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其公共利益需要,以土地资源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单位为单位,也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被征收土地如何补偿?
据相关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依法由征收人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费用,主要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青苗的补偿、饮水和耕地的补偿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的一部分,按照一定的标准,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当占一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