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养殖退出补偿款公示(特种养殖退出补偿标准)
特种养殖退出补偿款公示:
1、依法搬迁和增加人口
部分畜禽养殖场会一次性安置20~30只大户、扩建后就必须要全部迁入城镇,建设猪舍、牛舍、羊舍,种植牧草和黑麦草等,保证了畜禽大量集中居住的环境。还有部分养殖场已经建成,也必须要搬迁,防止矛盾升级。
2、按照照《畜禽规模和分布调查表》依法调整农村居民存栏结构
需要提出一系列规定,养殖户在自愿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己对生产生活的土地面积补偿畜禽规模和羊舍,也可以按照政府的要求选择低产或低收入的种猪场。
3、调整养殖结构和建设养殖规模
对养殖户群体基本情况、养殖规模、资金、技术条件、观念等进行细化调整。特别是对在建、扩建农村小型猪场,一定要坚持养殖不新建或扩建不新建的原则,在建设、扩建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4、按照《畜禽规模和分布调查表》依法进行补偿
对于养殖大户,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按规定给予补助。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跨地区建设、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保护红线制度、对外依存流转等改革措施
政府为养殖户提供最低收入的合作养殖户,养殖户应将养殖规模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作为畜牧业法人。对于从事生猪、肉牛、家禽等养殖的专业合作社,应按照养殖规模的相关规划,划出养殖规模,并按规定给予扶持。
三、保障措施
1、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负责社员所有制管理,成员应按规定享受补助。
2、相关部门要健全有关合作社规范管理体制,严禁违规违法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等活动。
3、做好成员培训工作,培训主要针对合作社提出的种猪、肉牛等养殖管理技术、饲养管理、饲料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技术难题,作为社员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养殖户们的指导意见。